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把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障青年女教师发展权、促进女性成才的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服务女性发展需求,在女性成才的路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根据沪教妇〔 2023 〕11号《关于申领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 》的通知精神以及校优秀青年女教工读博资助金的申领要求,将启动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每年3000元。需要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职称证明、身份证)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发送fwh@shnu.edu.cn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资助对象:生育时未满40周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女教师可申请,在本单位工作满两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原则上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每次3000元。需要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职称证明、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发送fwh@shnu.edu.cn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未满40周岁(以获取奖状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哲社类奖项(即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女教师,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每次1000元-8000元。需要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获奖证书)。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发送fwh@shnu.edu.cn
二、2023年度校青年女教工读博资助金申请
本校40岁以下(含40岁)在读博且已生育的女教工可以连续申请3次读博家政服务补贴费资助。符合条件已申报过的女教工,今年只需学院出在读博证明,盖二级单位党委章即可;新申报的女教工需填写附件3。
三、成才资助金申请要求
l、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女教师、女职工申报申领。
2、申报女教工请填写相关附件,并按照表格下方的要求附上复印件(注:申请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孩子的出生证明、获奖证书、读博录取通知书等复印件)。
3、各单位须秉公办事, 做好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审核工作。
4、各单位请于11月17日前将“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申领汇总表(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应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所有证书复印件)上交校妇委会,地址:香樟苑320, 联系电话:64322209 ;电子版(申请表、所有证书的照片电子版)请发至邮箱:fwh@shnu.edu.cn, 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由妇委会汇总后统一上交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由“ 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审定。
附件1“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长资助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长资助金”申领汇总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docx
妇委会、工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