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妇女委员会文件 (妇委2011-3号)
关于开展上海师大第五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通知
学院(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启动之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和市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妇联系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同时参照上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开展以“建功十二五,巾帼创新业”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经校妇委会和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启动上海师大第五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以进一步激励全校女教职工立足本职、比学赶超、争当先进,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创建单位的女性须占该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班组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二、创建主题:
本届创建巾帼文明岗的主题是:建功“十二五”,巾帼创新业
三、创建活动要点 :
本届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要重点落实 “七个一”:
1.制定一个计划。以学校和本单位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为重点,结合创建集体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开展创建活动。
2.召开一次动员会。创建活动要得到本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进行一次专门的动员,使创建集体的所有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步骤。
3.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研讨本单位“十二五”规划、或研读一本提高职业素养的好书等。)
4. 4.在本单位、本职岗位的工作有一个新突破。(创建集体的成员教学科研有新进展,“三育人”工作有新举措等。)
5、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组织以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岗位练兵、节能减排、行业小发明、合理化建议等主题活动,激发创建集体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6. 为社会或学校内需要帮助的群体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或献一份爱心。
7、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创建班组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建议,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以上“七个一”是本次“创建文明岗”活动最基本的量化考核要求,多做实事或有创新举措的创建集体可获加分。
三、参与活动的形式、时间安排和奖励
希望各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本通知后,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女性集体及全体女教职工进行一次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积极参与。每个申报集体在妇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一份(表格可从妇委会网页上下载),着重填写本集体结合活动主题制定的具体的创建计划和目标;申报表请于9月10日之前交到行政楼406室妇委会办公室。
本次创建活动周期从2011年9月开始至2012年11月结束。期间由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若干次检查、小结或交流。
我校创建“巾帼文明岗”的活动将与两年一次的评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活动相结合,其中在某一方面具有示范性的集体将授于校“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称号,成绩突出的集体将授予校“三八红旗集体”或推荐参加教育系统、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等的评选,校妇委会对获奖集体授予奖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参加本次创“巾帼文明岗”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2011-2012年度各级“三八红旗集体”等的评选。
学校成立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莲华
副组长:范 荧、骆红山 钱建萍
组 员:王承云、马燕、宋传宁、李小敏、田军、石慧敏
本次活动细则解释权属校第五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
上海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