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上海师大妇女之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9-06      浏览次数: 165  



上海师大妇女委员会文件  (妇委2011-4号)
 
关于开展上海师大“妇女之家”创建工作的通知
 
          学院(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市妇联、教育系统妇工委有关“开展‘妇女之家’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校妇女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我校妇女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促进全校女性师生员工的发展、成才,校妇委会已申报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系统各级妇女组织创建“妇女之家”的工作,现将我校创建‘妇女之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请各基层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一、创建“妇女之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促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的发展为重点,以把妇女组织建设成“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围绕市委 “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的要求,按照“健全、凝聚、拓展”的妇女组织建设方针,通过我校“妇女之家”的创建,引领全校广大女教职员工、女大学生积极“争当优秀女性、争建先进组织、争创一流贡献”。
二、 我校创建“妇女之家”工作的设想与计划:
一间小屋:    行政楼406室(畅心苑――上海师大“妇女之家”)
两个层面:    校妇女组织、基层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三支队伍:    校妇委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基层工会女工委员
各联谊会、俱乐部指导员、负责人
四项抓手:创巾帼文明岗工作
         女教授联谊会、女青年教师联谊会活动
        女大学生成才教育工作
        女教职工活动俱乐部(健身、合唱团等各类俱乐部)
五彩缤纷:各基层单位在“教工小家“建设中精心设计和落实关心女教职工的措施或项目,每年争取为本单位女教职工做一件实事
 三、“妇女之家”的考评时间及基层单位妇女工作的要求
(1)我校“妇女之家”的考评时间:
10月中旬教育妇工委组织预申报单位进行创建工作交流、考察活动;
11月中旬各创建单位正式申报“妇女之家”;
12月中下旬教育妇工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实地体验、考察、评估各单位“妇女之家”;
2基层单位妇女工作的要求: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创建“妇女之家”工作是“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妇女之家”创建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希望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会 “教工小家”的建设,重视和关心本单位的女性群体,以有新意、有亮点、受欢迎的实事项目,为我校创建“妇女之家”工作增光添彩!
请各单位在9月份以前预申报本单位2011年的妇女工作实事或项目,10月份以前正式申报。
     让我们共同努力,通过创建“妇女之家”工作,使广大女教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把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充分地调动起来,把广大女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范投身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建设。
 
                                                           上海师大妇女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