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妇女小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11      浏览次数: 159  




上海师大妇女委员会文件 (妇委2013-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妇女小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以来,各单位根据各级妇女组织关于创建“妇女小家”的要求,在党组织和工会的支持、指导下,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年末的实地检查,我们欣喜地看到有十多家单位已挂牌,许多单位通过创建“妇女小家”的形式积极开展维护妇女权益、适合妇女特点的各类活动。今年,根据上级妇女组织的有关精神,我们将继续推进基层“妇女小家”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推进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1、已经挂牌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适合本单位女性自身发展、建功立业以及生活需求的各种项目和活动。
    2、尚未挂牌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或与“教工小家”结合,也可创造条件尽可能在本年度挂牌。
    3、实在没有条件挂牌的的单位,希望能在为女教职工做实事方面有亮点、有创新、有实效。
妇委会拟在今年年底前召开“基层‘建家’工作交流、评比会”,届时将评选优秀“妇女小家”,“合格妇女小家”、“妇女工作特色项目奖”等。

附:
“ 合格妇女小家”的基本条件:本年度至少要开展两项适合本单位女性需求的活动或项目、
“优秀妇女小家”的基本条件:除达到合格小家标准外,至少还需有一项面向全校女性的活动或项目。
妇委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