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第六届创巾帼文明岗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5-09      浏览次数: 195  



上海师大妇女委员会文件 (妇委2013-3号)

关于开展上海师大第六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通知
学院(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上海师大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牢牢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把上海师大广大女性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她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上级妇女组织的有关精神,上海市妇联和教育系统妇工委也将在今年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经校妇委会和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讨论决定,今年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启动上海师大第六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以进一步激励全校女教职工立足本职、比学赶超、争当先进,为上海师大的发展争光添彩。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创建单位的女性须占该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班组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二、创建主题:
本届创建巾帼文明岗的主题是:“美丽师大 巾帼添彩”
三、创建活动要点 :
本届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要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一个计划。创建活动要在本单位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创建集体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召开一次动员会,制定一个创建计划,使创建集体的所有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步骤。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开展创建活动。
2.做好一本台账。妇委会将发给每个创建集体一本记录本,要求创建集体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记录下创建过程中的学习、活动、研讨等重要内容。
3. 在本单位、本职岗位的工作中有一个新突破。包括创建集体的成员教学科研有新进展,“三育人”工作有新举措等。
4、开展一次节能、环保的主题活动。为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发扬女性勤劳、节俭的美德,作出应有的贡献。
6. 为社会或学校内需要帮助的群体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或献一份爱心。
7、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创建班组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建议,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以上“七个一”是本次“创建文明岗”活动最基本的量化考核要求,多做实事或有创新举措的创建集体可获加分。
三、参与活动的形式、时间安排和奖励
希望各单位妇女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本通知后,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女性集体及全体女教职工进行一次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积极参与。每个申报集体在妇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一份(表格可从妇委会网页上下载),着重填写本集体结合活动主题制定的创建计划和目标;申报表请于5月17日之前交到香樟苑三楼妇委会办公室。
本次创建活动周期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期间由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若干次检查、小结或交流。
我校创建“巾帼文明岗”的活动将与两年一次的评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活动和上级妇女组织创“巾帼文明岗”活动相结合,其中在某一方面具有示范性的集体将授于校“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称号,成绩突出的集体将授予校“三八红旗集体”或推荐参加教育系统、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等的评选,校妇委会对获奖集体授予奖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参加本次创“巾帼文明岗”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参加上一级“巾帼文明岗”的申报,也不能申报2013-2014年度各级“三八红旗集体”等的评选。
学校成立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莲华
副组长:范 荧、 胡志民 钱建萍
组 员:王承云、马 燕、宋传宁、李小敏、张益
本次活动细则解释权属校第六届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领导小组。

上海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