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6      浏览次数: 10  


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上师妇委〔 2024 6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彰显上海城市精神和上海女教职工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巾帼建功。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决定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凡在上海师范大学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年满18周岁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1名;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1个。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含在上海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241231日,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且在上海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非本市户籍须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固********,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勇挑重担,本领过硬,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积极投身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和实践,推动科技创新攻关,为推动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国作出较大贡献。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显著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在上海落实推进“五个中心”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4)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好中选优,确保程序公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推荐。

2.把准评选导向,聚焦重点一线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挖掘新时代新征程中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为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五大新城”“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重要贡献的巾帼典型。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向工作在一线的女教职工倾斜。

3.从严审核把关,加强评选指导

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加强对基层单位及候选人(集体)的指导,做好推荐、审核工作。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

4.规范准确填报,确保工作进度

评选对象应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12),先进事迹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于2024121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具体安排和说明

1.申报截至时间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截止时间为1218

2.材料递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至校妇委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wh@shn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64322209

 

附:

附件1: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docx

附件2: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docx

上海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

上海师范大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41216